在线自助办理
1.办理条件:
如您需变更的银行卡对应的账户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可通过我司网上直销平台在线自助变更。
(1)无基金份额;
(2)无在途交易(无待确认的交易申请);
(3)无在途资金(无尚未划出的赎回款或分红款);
2.办理方法:
登录我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
半自助办理
1.办理条件:
如您需变更的银行卡对应的账户符合如下任一条件,则需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半自助方式进行办理。
(1)有基金份额;
(2)有在途交易(无待确认的交易申请);
(3)有在途资金(无尚未划出的赎回款或分红款);
我司只能办理与原银行卡同一银行不同卡号的变更。如需使用与原银行卡不同银行的借记卡进行交易,可登录我司网上直销平台,进入“我的资料-直销银行卡管理”菜单,点击“新增银行卡”绑定新卡。
如有生效的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计划,务必先登录我司网上直销平台取消原定期定额计划后,方可进行银行卡变更。在成功变更银行卡后,如需继续办理定期定额业务,需重新进行签约。
2.办理方法:
(1)请您准备如下材料
a. 《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业务类型请勾选“客户资料变更”,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预留银行账户信息并签名;(预留银行账户请填写变更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卡号及开户分支行名称)
b. 身份证或其它开户预留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正反两面
c. 变更后的新银行卡复印件
d. 银行销卡及换卡相关凭证
我司认可以下2类证明单据,客户提供任意一种即可,且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无固定格式要求):
i. . 旧卡销户凭据:含客户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旧卡卡号,显示旧卡已销;
ii. 换卡凭据:含客户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新旧卡号在同一份凭据上;
e. 网上交易特殊业务办理承诺函(银行卡变更)
(2)将以上资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我司
以上单据可至官网首页单据下载中自行下载,也可联系客服获取。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 中银基金客服中心(收)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注意:
1.在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意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及办理业务类型(如“张三-变更银行卡”)。
2.所有业务办理申请材料请以附件形式置于邮件中,而不要直接粘贴在邮件正文中。
(3)自助验证
我司在收到客户资料经审核确认资料齐全且填写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开通自助变更权限,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
客户收到短信后,即可登录我司电子直销平台自助变更银行卡验证。操作流程同在线自助办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