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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11日起实施。《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12号)同时废止。

《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50%放宽至80%二是适当放松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三是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做好《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真正把惠港措施落到实处

【第17号公告】《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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