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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优势

顺应新趋势 · 把握新机会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模式和着眼点都呈现出新的趋势,蕴育着巨大的投资机遇。中银新趋势基金应运而生,顺应新常态下的新趋势,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精选经济新变化和发展趋势中的大类资产和个股个券,把握投资新机会。

新股迭出 · 机构打新显优势

2015年4月,共有两轮合计55家企业获准上市,一个月发行55只新股,这也创下史上单月最多的IPO纪录,未来这样的节奏将成为新常态。

与散户相比,基金打新更具机构专业优势。中银新趋势基金将充分把握新股机会,积极博取打新收益。

仓位灵活 · 股债兼备

0-95%股票仓位,大大提高了基金在不同市场条件下资产配置的灵活性。既可以媲美股票基金,分享股市上涨带来的收益;亦可着重配置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债券市场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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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权益类净值增长率在规模前10的基金公司中名列第1

(数据来源:海通,数据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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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把握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过程中的新变化与发展趋势, 精选大类资产配置与个券趋势变化中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费率结构:

拟任基金经理:

陈玮 先生

应用数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201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银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银盛利纯债基金(LOF)基金经理。具有6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法律文件: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在购买本产品前,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风险,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等。

五、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六、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七、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08号文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ocim.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八、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九、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请您在购买基金前慎重考虑、谨慎决策、理性投资,祝您投资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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