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本基金”)为中银香港盈荟系列的子基金,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香港互认基金。
- 本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法规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香港证监会的认可不等同于对本基金作出推介或背书,亦不是对本基金的商业利弊或其表现作出保证。更不代表本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或保证本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
- 投资者不应仅就本网页披露的基本信息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信托契约等基金文件,以了解本基金的详情和风险。过往业绩并非预示日后的业绩表现。本基金不保证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
- 投资涉及风险,本基金涉及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集中风险、中国内地市场/新兴市场风险、股票投资/波动性风险、小型/中型公司风险、与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相关的风险、有关债务证券的风险、人民币货币风险/与人民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关RQFII基金的风险、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相关的风险、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相关的风险、投资于中国内地的税务风险、REITs风险、与对冲及对冲类别相关的风险、衍生工具风险等。另外,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涉及境外投资风险、暂停内地销售的风险、取消基金互认、终止内地销售的风险、销售安排差异的风险、适用境外法的相关风险、内地销售机构、内地代理人或内地登记结算机构的操作风险、技术风险、跨境数据传输和跨境资金交收的风险及税收风险等。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主要投资于香港市场的权益性证券, 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资料概览
基金代码 | 968031 |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内地代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类别 | 股票型基金 | ||||
A7类(人民币-H)类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23日 | ||||
基础货币 | 港元 | ||||
交易频率 | 每交易日# | ||||
在内地发售的份额类别 | A7(人民币-H) 类 | ||||
申购费 | 1.5% (内地销售机构经基金管理人认可, 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 ||||
赎回费 | 无 | ||||
管理费** | 现行费率为1.25%(最高为2.5%, 最低为0%) | ||||
受托人费用 | 现行费率为0.125%(费率范围为0.0875%至0.125%, 最低为每月2,500美元) | ||||
保管人费用 | 现行费率为0.075%(最高为每年0.3%, 最低为0%) | ||||
收益分配致策 | 目前不分配收益 |
#本基金内地销售的交易日是指内地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内地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日期, 具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
基金年度的过往表现
2019年第三季 | 2019上半年 | 2019年第一季 | 2018 | 2017 | 2016 | 2015 | |
A7(人民币-H)类 | 1.4% | 7.1% | 10.4% | -24.2% | 45.2% | -4.9% | -12.7% |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业绩并非预示日后的业绩表现。投资者未必能收回全额投资本金。基金业绩表现以历年末的资产净值作为比较基础,收益会滚存再作投资。上述数据显示A7(人民币-H)类总值在相关年份的升跌幅度。业绩表现以人民币计算,其中反映出基金的持续费用。
基金成立日:2013年7月19日
A7(人民币-H) 类别成立日: 2014年7月23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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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宣传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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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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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经补充的产品资料概要.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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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信托契约.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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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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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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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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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信托契约.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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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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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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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半年度报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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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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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年度报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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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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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 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信托契约.pdf |
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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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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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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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修改信托契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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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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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修改基金文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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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修改基金文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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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
重要事项
投资者应当通过由本基金的内地代理人和/或基金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委托的其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销售机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现时,本基金的内地销售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或内地代理人可不时变更或增减内地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内地代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内地代理人接受基金管理人的代理委托,并不表明本基金内地代理人对代理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内地代理人对本基金的财政稳健状况或任何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作出的声明或发表的意见,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文件的复印件置备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各方名录”一节所列示的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的地址以及内地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在任何一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正常办公时间内供投资者免费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上述资料并不构成进行或变现投资或进行任何其他交易的要约或建议,亦不应用作任何投资决策或其他决策的依据。任何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者个人/个别需求而寻求适当且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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