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面值 |
1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
募集对象 |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
基金资产分配 |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对于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所持有的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换债券所形成的股票将在上市流通后5个交易日内择时卖出。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产品,因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所形成的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且将在上市流通后5个交易日内择时卖出。 |
收益分配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等,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备注 |
R2 中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