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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消费成为经济新引擎

2016年底,商务部下发《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超60%以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30万亿元大关,且近10年年复合增速为14.3%,增长趋势强劲。在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独占鳌头,民众对于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涌现了很多新兴消费、消费升级和新的商业模式的机会。

聚焦九大行业·把握大消费投资机遇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所定义的品质生活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所定义的品质生活主题的概念,重点包括中信一级行业中的农林牧渔、商贸零售、食品饮料、医药、传媒、计算机、通信、餐饮旅游及非银行金融等行业。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王帅先生具有9年证券从业经验,在大消费行业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自下而上选股能力强。

买基金·选中银

产品概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品质生活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所定义的品质生活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拟任基金经理:
王帅先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管理学硕士。2008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中银蓝筹基金基金经理。具有9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在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风险,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42号文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ocim.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请您在购买基金前慎重考虑、谨慎决策、理性投资,祝您投资顺利、万事如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等。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有可能低于1元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及投资风险,并承担基金投资可能出现的亏损。本资料仅为宣介材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请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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